发表时间:2023-03-27
集团所属各单位、总部各部室:
根据《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23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》要求,4月5日(星期三)放假,共1天。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,切实做好节假日期间廉洁自律及值班工作,现就有关要求通知如下:一、节日期间,各单位值班人员要恪尽职守,坚守岗位,24小时在岗值班,于3月30日前将4月份值班表(含清明节值班表)报送至集团办公室。
二、严格落实离京请销假报备制度,经审批后报集团组织人事部备案。
三、持之以恒正风肃纪,营造风清气正的节日氛围。
四、节日期间公务用车一律集中停放,确需公务出行的,严格履行审批手续。
五、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,维护节日期间安全稳定。
联系人:何宇豪60592668
15712976739
集团办公室
2023年3月27日